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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趋简的殡葬习俗

556人已浏览 时间 : 2016-11-23 14: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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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一、魏晋“名士”们厌世主义的生死观东汉自公元184年黄巾大起义,从此天下分崩,至7世纪20年代才真正稳定,历时400余年。这一时期,知识阶层中“悲观厌世”颇为横行,它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人生观。所谓厌世主义(pessimism),指视生存为痛苦、毫无价值和意义,生不如死的一种人生观。当然,它更多地是一种生存情绪而非系统的理论。作为一个社会言,表现为“打不起精神”,少阳刚之气。厌世主义导致…

  一、魏晋“名士”们厌世主义的生死观东汉自公元184年黄巾大起义,从此天下分崩,至7世纪20年代才真正稳定,历时400余年。这一时期,知识阶层中“悲观厌世”颇为横行,它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人生观。所谓厌世主义(pessimism),指视生存为痛苦、毫无价值和意义,生不如死的一种人生观。当然,它更多地是一种生存情绪而非系统的理论。作为一个社会言,表现为“打不起精神”,少阳刚之气。厌世主义导致了纵欲主义,及时行乐乃至于醉生梦死。

  王治心《中国宗教思想史大纲》中对于魏晋时期的“厌世思想”时,他追溯到西汉初的贾谊:“最初如贾谊的自伤,所著《吊屈原赋》、《鹏鸟赋》,与屈原之《离骚》有同样的忧思,故司马迁曾以屈、贾同传。汉代的辞赋文学,大半受《离骚》的影响……其余辞赋家的作品,颇多藉文章以泄其胸中悲愤,有悲观厌世的倾向。魏晋南北朝时期趋简的殡葬习俗

  继此而导汉代思想于厌世之境者,厥惟建安文学,实总两汉的菁英(即精英),开六朝的先路,当时影响最大的,先要推到曹氏父子。以一世之雄的曹操,亦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之叹,聪颖如曹植,往往借《愁妇思》而发哀辞。至于七子之伦,大都悲凉哀怨,以写其胸怀,而渐启六朝颓废的思想。其次则为正始(曹魏年号,240~249年,此时已是司马氏擅权)中的王弼、何晏,始明倡老庄之学,王弼注《老子》、《周易》,何晏作《道德论》,都足燃老庄学说的死灰。当世竞慕其风,前有“四聪”、“八达”的同调,后有“竹林七贤”的扬波,延及六朝,风气为变。之二人者(指王弼、何晏),实为厌世思想的向导。

  即是说,士人中的这一情绪影响了整个社会风气。该书系大纲性质,大约是老先生的授课教案,均未展开。”

  这一时期,社会动荡,战乱频仍,老庄道家和佛教思想成为主流,儒家被冷落。士大夫面对天下分崩,政治黑暗而无可奈何,由悲愤,伤感,到淡泊名利,清谈聊以自慰和避祸,遁入了心灵的寂静,自我“解放”。它造成了一种社会风气,几使上自王公,下至士庶,莫不趋向到消极厌世的境界。统治阶级中则骄奢淫逸,纵欲主义泛滥,争权夺利。频繁地改朝换代。

  人类的心灵深处蕴含着一种深沉的哀伤情绪,它与精力的衰减相联系。遇气候适宜就要发作为厌世情绪,如个人怀才不遇、生活或事业受挫等。一旦这一情绪成为普遍性,就会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厌世主义。同时,社会精力的衰退以及气候等因素对诱发一个时代的厌世主义也会产生影响。在思想领域,它首先与儒家学说走向反面相关。汉代自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前后达350年,儒家学说愈益走向了反面,即虚伪化、繁琐化。士人以儒学作为猎取利禄功名的工具,自己并未准备照着做;研究儒学之末流者则考证越来越繁琐,“说五字之文,至于两三万言,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汉书·艺文志·六艺序》)两汉儒学的几百年最后走向反面,造成了一种虚浮风气,培养7一批寻章摘句、下笔千万言而治国安邦无一能的所谓“竖儒”。《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赴东吴舌战群儒的场面,便以小说形式反映了这一情况,它表明了罗贯中对这一段历史的理解。人们对儒学失去了信心、信赖,又失去新鲜感,转而寻找合口味的新理论。转而寻找合口味的新理论。

  其次,是社会的分崩离折。东汉桓、灵二帝以来,政治愈益黑暗,“当时的社会,无非饰伪欺诈,已经到了无法补救的地步。”;184年黄巾起义,接着诸侯割据西晋后,天下分崩,“五胡乱华”,东晋偏居江南,中原成为战场。知识阶层普遍感到“无力回天”,又无可奈何。这些都是魏晋南北朝厌世主义的外部条件。“南朝承西晋风气,鄙弃儒术,主张放任清谈之风,犹未息;以退隐为务,以旷达为高,流连佛、道,不问世务,养成柔靡之民风,无力复偏安之局。”佛教正是获得了这一土壤得到大肆传播的。

  王治心书说,在南方风气颓废之同时,北方反而崇尚儒学,“儒术因以大兴,彬彬文学之盛,反较南朝为优。”

  二、魏晋“名士”们玩世不恭的殡葬观厌世主义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态度,而且直接影响到了殡葬。下以阮籍为例,以观当时世风。魏晋南北朝时期趋简的殡葬习俗

  阮籍邻家妇人为卖酒者,有美色。一次,他和一位朋友在那店里喝醉了,竟大大方方地睡在那妇人身边。其夫疑他不轨,但观察后,发现他并无异心,于是才放心。又引王隐《晋书》曰:阮籍邻里有少女,有才色,未嫁而死。阮与她无亲无故,也不相识,却跑去哭哀,时人不可理喻。大约是感叹她死得太可惜了。此辈人的放纵、旷达而又行为不检点皆若此类(《世说新语·任诞》)。

  阮籍母死,裴楷往吊。“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给。裴至,下席于地,哭吊唁毕,便去。或问裴:‘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君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时人叹为两得其中。”母丧,儿子毫无哀容,反而喝得酩酊大醉;客来吊唁,箕踞而坐,既不哭,也拒不答礼。此均为严重失儒家礼法的行为。而问题还在于,当有人向裴公指出际籍的放纵行为时,裴公自称自己是“俗中人”,所以遵守“仪轨”,阮是“方外人”,一故可以不守此类“仪轨”。当时人居然称赞裴公“两得其中”印两面做得都很得体,表明当时人似乎已接阮籍鄙视德家礼法的 “旷达”行为了。

  母丧期间,阮籍又在晋文王(即司马昭)侧坐,大食酒肉。司隶校尉(京城治安官)何曾大愤,日之为“败俗之人”,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司马昭则大肆替他辩护:你看他的身体虚弱到如此地步了。你为什么不同情他呢? “且(居丧中)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阮籍也照饮照食不误,“神色自若”。但,往引《魏氏春秋》曰:“(阮)籍性至孝,居丧虽不率常礼,而毁几灭性。”即母丧,阮籍伤心到几乎毁掉了身体,只是他有些鄙视儒家礼法而已。司马昭很理解他,故未治罪。

  应该说,裴楷和司马昭都有些孔子对原壤态度之风范。如前述,此类藐视礼法、行为怪诞者历来就有。再如《后汉书·逸民传》载:东汉戴良,独往独来、不拘礼节。其母喜听驴叫,他就常学驴叫逗母开心;其母死,兄弟两人居丧,兄“居庐啜粥,非礼不行,良独食肉饮酒、哀至乃哭,而二人俱有毁容。”有人问他,如此居丧,合乎礼吗?他说:礼是为了制情欲的,苟情欲未失,非要拘泥于礼的形式干什么呢?我的悲痛是在心里呵。人家怎么也说不过他。

  这些人对生死持一种无所谓的“旷达”态度,对隆丧厚葬自然不会有任何兴趣。

  他们以“高士”自居。以怪诞的行为反叛社会。招致舆论注意。作为纯个人行为或各别现象,充其量只是社会风俗中的一点异色点缀。关键在于他们是“高士”、“名士”,一目天下人觉得他们的行为很高雅而去模仿,此类行为就有了社会普遍性,社会既定礼仪秩序就被摧毁了。而他们又只是一群“旧礼仪”秩序的破坏者,并不去另造一套新礼仪替代之。于是对社会造成了深深的危害。一种礼仪走向反面并不意味否定礼仪本身,而意味着走向了另一极端,成为了礼仪虚无主义。须知、无政府主义比任何坏政府更糟糕。

  三、帝王贵戚之家趋简的殡葬东汉献帝建安元年(196年),曹操迎献帝到许冒,此后东汉的25年间实际上是曹魏政权。如前述,建安十年(205 年)曹操“以天下雕弊,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

  西汉末,长安诸帝陵及豪富家之墓多遭破坏或挖掘;东汉末、情况又差不多。这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帝王贵戚之家的墓葬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三国志·魏书·用帝纪三》引《魏略》载:郝昭以千余人镇守陈仓,抗击诸葛亮数万人的进攻达20余日。魏明帝亲自引救兵至,图解,赐列侯。病重,”遗令戎其子(郝),凯曰:‘吾为将。知将不可为也。吾数发冢。取其木为以为攻战具,又知厚葬无益于死者也;汝比敛以时服。且人,生有处所耳,死复何在耶?今去本墓远。东西南北,在汝而已。”他从军多年,久历战阵。多次棺墓取水做攻战之器械,当然只有大墓中才有如此大的木料。天下大乱,活人都顾不过来,挖墓就小事一桩了。因而,他嘱儿子轻敛薄葬,只穿平时的衣服就行,并不要葬在本墓中;面埋于东西南北任一方向。这是以亲身经历倡薄葬,亦反映当时贵戚阶层的殡葬观。

  曹操临终,“遗令曰:‘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葬毕,皆除服。其将兵屯戌者,皆不得离屯部。有司各率乃职。

  敛以时服,无藏金玉珍宝。’”(《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据说.曹操疑家有72处,人莫能辨。

  魏文帝曹丕于黄初三年(222年)为自己作寿陵时,有一篇关于简丧薄葬的制令,说:葬者藏也,只要见不到遗体就行了,死者“无痛痒之知”,用不着那么铺张。“故吾营此丘墟不食之地,欲使易代之后不知其处。”并“无藏金银铜铁,一以瓦器,合古涂车(即泥车)、刍灵(草扎的灵物)之义。棺但漆际会三过,饭含元以珠玉,无施珠襦(指饰珠王的短衣)玉匣,诸遇俗所为也。”“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乱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至乃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他还担心儿子及臣下私自厚葬他,并威胁说:“若违令诏,妄有所变改造施,吾为戮尸地下,戮而重戮,死而重死。臣子 蔑死君父,不忠不孝,使死者有知,将不福汝。其以此诏藏之宗庙,副(本)在尚书、秘书、三府”(《三国志·魏书·文帝纪》)魏晋南北朝时期趋简的殡葬习俗

  这大体上反映了魏晋时期帝王及贵戚之家的殡葬观,他们对两汉时期曾盛极一时的隆丧厚葬没有兴趣了,而且多行秘葬。比如,考古工作者迄今也未发现魏、西晋时期的帝陵。北朝(420~589)时期,北方逐渐稳定下来,墓葬也较从前受到稍多的重视,但仍无法同两汉时期相比。比如,北周武帝时还在严禁立墓碑,并铲除墓碑,墓前不立碑及石像生,坟墓自然就无法显出其雄壮的气派。

  南方较为平静,南朝历东晋、宋、齐、梁、陈五朝(合三国的东吴,史称六朝),均建都南京。大约受佛教影响,民间丧事亦多从简。据《南史·梁书·徐勉传》载:“时人间丧事多不遵礼,朝终夕殡,相尚以速。”“送终之礼,殡以期日”,即1天内就殓而葬。并说,豪富之家有半天就殓而葬的,“衣衾棺椁,以速为荣”。侍中(相当于宰相)徐勉上疏表示反对:“请自今士庶,宜悉依古,三日大敛。如有不奉,加以纠绳。”“诏可其奏。”即停3日为妥,因为死者有可能系假死。这可看出当时民间风行简丧薄葬。魏晋南北朝时期趋简的殡葬习俗

  南朝帝王陵及贵戚之家的墓葬则较多地保留有两汉之余韵。如南京“有一些陵墓上设置的大型石雕,还保留至今。对这些石雕,解放以后采取了保护措施。

  1960年以来,在这一地区陆续清理发掘了一些大型的东晋南朝墓葬,可以推定是当时的王陵。”(《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五章第二节 “魏晋南北朝时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1984年版)尽管如此,它与两汉隆丧厚葬的高潮时期相比,也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大体上,魏晋南北朝对殡葬的兴趣变得淡泊,考古挖掘也证明了这一点。但绝不是说,这一时期就没有殡葬活动了,殡葬仍然是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仍有一部分人在遵守儒家丧礼而居丧,只是不如两汉时期那般兴趣盎然了。 魏晋南北朝时期趋简的殡葬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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